摘要
职位数量: 7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6-26
工作地点: 济南,运城,郑州,庆阳
公告详情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将统一组织实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国家统一招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非在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工资待遇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黄委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热爱黄河保护治理事业,爱岗敬业,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18周岁,大专、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考岗位
招考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黄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其中,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岗位主要是基层一线艰苦岗位,野外作业多。
五、专业要求
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包括: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须与《2023年黄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要求的学科专业一致,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岗位备注中的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六、报考程序
黄委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通过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主要程序如下。
(一)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6月16日17时-6月26日17时登录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限选择《2023年黄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在报考人员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由资格审查人员完成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截至2023年6月26日17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于2023年6月27日8时-12时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考单位均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29日17时-7月5日17时登录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每个岗位必须满足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3的条件,如未达到比例要求,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7月10日17时-7月16日9时登录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至公示阶段。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黄河及水利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范围。
1.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8:30-11:30。如有变更,将及时公告,不再单独通知。
(2)笔试设郑州市、济南市两个考区,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证件不齐全的禁止参加笔试。
2.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7月下旬登录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公告统一在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信息表,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第一名的报考人员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第一名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考察对象,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有违纪违规记录、不符合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十、咨询方式
报考人员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可先查阅《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报考指南》,报考指南未涉及的,请在工作日(8:30-11:30,15:00-18:00)拨打岗位明细表中的电话或0371-66022251咨询,电话仅在招聘期间使用。
黄委人事局
2023年6月14日
附件:2023年黄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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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yrcc.gov.cn/sylm/rczpzl/rczp_gg/202306/t20230614_251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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