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9
招聘人数: 34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9-06
工作地点: 烟台
公告详情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急需和岗位空缺情况,2024年莱州市公立医院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4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报名期间每日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
除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需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
二、招聘岗位
莱州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莱州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一般要形成有效竞争。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二)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通过电子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表》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通知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初定于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附件4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需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附件5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4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由招聘单位负担。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莱州市卫生健康局同意,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相应岗位人员为控制总量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的统一安排,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简章由莱州市卫生健康局、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莱州市人民医院0535-2276385
莱州市中医医院0535-2279092
监督电话:0535-2260230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
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zhou.gov.cn/
附件1:2024年莱州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莱州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莱州市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laizhou.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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