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工医保最新报销标准(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下面随医聘猫小编一起来看看详情。
合肥市有工作单位的在职职工随单位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按照本人工资基数的2%比例缴纳。那么,合肥职工医保最新报销方案是什么呢?社保100网马上为您揭晓!
合肥医保门诊报销新规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
1、报销范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发生了医疗费用。
2、起付标准
基层医疗机构、药店:200元;
二级、三级医疗机构:400元;
年度起付标准:累计最高为400元。
3、报销比例
基层医疗机构、药店: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70%;
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0%,退休人员60%。
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4000元,退休人员5000元。
二、门诊慢特病
患有省统一法定的高血压、冠心病等74种病种,报销待遇参照住院报销比例,每个病种设定年度报销限额。参保人员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网上服务平台)申请慢特病门诊待遇。
合肥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200元;
二级医院:400元;
三级医院:600元。
2、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在职人员94%,退休人员97%;
二级医院:在职人员92%,退休人员96%;
三级医院: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5%。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二、大病保险
1、报销范围:大病保险不区分病种,年度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即自动进入大病报销;报销比例按金额分段累计。
2、起付标准:1.5万元。
3、报销比例
0—5万元:60%;
5—10万元:70%;
10—20万元:75%;
20万元以上:85%。
4、最高支付限额: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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