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2 11:10
一、收入证明能否作为证明劳务关系的依据
在劳务关系的证明方面,薪资支付纪录以及收入证明是极为重要且直接的证据。
另外,以下几种方式亦能有效地证明劳务关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雇主为其员工所颁发的“工作证”或“服务证”这两类具备身份标识作用的文件;
(2)劳动者在填写聘用单位招聘信息中的“登记表”或者“报名表”等相关招录材料;
(3)负责劳动纪律管理的人事部门所记录的详细考勤情况;
(4)其他同事的可靠见证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收入证明能否证明存在劳务关系
在劳务关系的证明方面,薪资支付纪录以及收入证明是极为重要且直接的证据。
另外,以下几种方式亦能有效地证明劳务关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雇主为其员工所颁发的“工作证”或“服务证”这两类具备身份标识作用的文件;
(2)劳动者在填写聘用单位招聘信息中的“登记表”或者“报名表”等相关招录材料;
(3)负责劳动纪律管理的人事部门所记录的详细考勤情况;
(4)其他同事的可靠见证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上一篇:工厂突然搬迁,是否需要赔偿员工
下一篇:被强迫辞职会受到哪些法律处罚
注册/登录获取更多内容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