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8 16:09
一、劳动仲裁要去哪里办理
您可向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设立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仲裁申请档。
首先,请知晓劳动仲裁委员会乃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共同组建而成。
主任职务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专门负责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化仲裁机构。
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只要您作为劳动者,在辞去现有工作之日起的一年之内,便有权利携带完整的仲裁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相关的证据复印件、证据清单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针对您本人与用人单位可能存在的劳动争议问题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若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持有不同意见,任何一方都有权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期限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
在此情形下,如有一方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起诉且亦未能履行仲裁裁决,那么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此外,关于仲裁申请书应当包含的内容如下:
(1)应详细注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就职单位以及现居住地;
同时须详细列出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
(2)明确陈述仲裁申请的具体要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列举有出处,及关联证据和证人的姓名及居住地点说明。
劳动仲裁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前已向其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事项进行公正公平的审查并做出最终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无疑是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前置程序之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劳动仲裁要开庭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必须经过开庭审理这一程序。仲裁庭需在确定开庭日期和地点后的五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书。如遇确有必要延期的情况,当事人可在开庭三日前申请延缓裁决之执行;
然而,批准与否,则为劳动仲裁委员会所独享之权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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