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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10-25 09:49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无期限劳动合同时遭遇解雇,雇主须对劳动者提供经济上的补偿。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需按照劳动者在企业任职期间,以每维持一年职务为基准,支付相应的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

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达一年者,则会视为已履行了一整年的义务;

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者,仅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至于“月工资”这一概念,特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

如经双方商讨之后共同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关系,用人单位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进行法理规定,以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遵守法律义务;然而,如果仅于用人单位单方作出决断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这无疑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此时,用人单位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向劳工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明确表示,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进行评判,依据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正常工资的原则来向劳动者支付。在此基础上,对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参考一年年资进行计算;对于工作时间未达半年者,则给予半个月正常工资的补偿。另外,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其所属直辖市、设置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个自然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时,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需参照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且其获得经济补偿的年数不得超过十二年。此条中所提及的“月工资”,系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

而第八十七条则述明,当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解除赔偿标准有几种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解约赔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具体的赔偿标准共有如下几种情况:首先,如果该员工自行决定离职而并没有法定事由的支持,那么用人单位则无需为此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其次,若果用人单位自身存在过错行为,例如未能按照与劳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劳工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环境、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劳工的劳动报酬、以及未依法履行义务为劳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等,此时若该员工选择解除与其雇主的劳动合同,那么雇主就需要按照并且仅限于该员工在本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换句话说,每满足一整年的工作时间便需要向该员工支付一个月份的工资作为补偿;而若是工作满六个月但不足以满足一整年的工作时间要求,则可以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至于那些工作时间尚未达到六个月的员工,他们将获得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经济性裁员等合法途径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样需要按照上述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该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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